“將鄉鎮污水治理列入‘十三五’城鄉環境治理重點,進行統籌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分期分批逐步實施,爭取‘十三五’末全省重點鄉鎮實現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省人大代表、遂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戴見明建議。
戴見明認為,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鄉鎮人口聚集度越來越大,盡管各級加大了對鄉鎮環境整治的力度,鄉鎮面貌有了較大的改觀,但許多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部分鄉鎮因污水處理運行維護機制不健全,污水處理設施形同“擺設”,全省鄉鎮各類污水基本是以直排為主。這不僅制約了鄉鎮居民生活環境改善,更成為了鄉溪河流的主要污染源,對水生態的整體破壞力也越來越大,已成為制約全省綠色發展的短板之一。
為此,戴見明建議,將鄉鎮污水治理列入重點,統籌規劃外,創新鄉鎮污水處理機制,明確公益屬性,實行“政府主導、企業參與、財政補貼、長效運行”。環保部門加強對鄉鎮污水排放的監管,結合鄉鎮實際,建立一套完整的鄉鎮污水排放監控機制,實行“嚴管重罰”,確保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有效運行,污水達標排放。
同時,加強對鄉鎮居民的宣傳教育,培植環保意識,增強環保責任,特別是在愛護水環境、保護水生態方面的知識普及和法規宣傳,使鄉鎮居民在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保護、營運中,戶戶成為參與者,人人成為愛護者,大家作為共享者,為子孫后代留下可持續享用的一河清流,一池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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