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污水治理需合理盈利
目前,污水處理費主要涵蓋在各城市收取的水費中。以北京為例,水費包括水資源費、自來水費和污水處理費三部分,其中水資源費和自來水費統一定價,污水處理費為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戶用水1.5元/立方米。
國觀智庫發布的報告顯示,2013年全國32個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價格均價為0.81元/噸,其中12個城市高于均價,19個城市低于均價。污水處理費最高的南京(1.42元/噸)和最低的長春(0.4元/噸)相差近2.6倍,各城市間污水處理費排名,無論從人均水資源量,還是從經濟發展水平來看,均沒有規律可循。
為了改變這種現狀,去年12月31日,財政部、發改委和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就污水處理費的征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等條款作出規定,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這次三部委的《通知》除了設定0.95元的標準,通知還提到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應按照 “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綜合考慮本地區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
推PPP模式引入民資
當前,由于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減少,公共產品的支出壓力也在加大,因此引進社會資本成為政府為數不多的選擇。目前,污水處理領域已吸引了大量的社會資本參與。
此次《通知》也進一步明確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各地應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合理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形成合理預期,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積極參與污水處理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服務,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和運營效率。
薛濤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在污水處理領域,以前既沒有國家層面的政策,也沒有明確的價格標準。從最近關于污水處理的系列政策來看,國家在推進環境資源稅費的力度方面還是比較超前的,“這對環保行業來說是一個大的利好,因為如果沒有污水處理價格的基礎,投資人進行PPP投資就會心里沒底。”
有業內知名PPP專家表示,目前在PPP領域,污水處理相對清晰,無論是從建設到運營,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模式。“現在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緊張,更多的公共產品需要向社會購買,PPP模式會在更大范圍內推廣,公共產品漲價也會成為近年來的主題。”
|